据“安徽司法”3月22日消息,经省委依法治省办批准,决定对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部门)和项目予以命名。名单如下↓
(按行政区划和政府系统排列)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5个)
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池州市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15个)
合肥市瑶海区、肥西县、利辛县、五河县、颍上县、寿县、全椒县、定远县、含山县、芜湖市湾沚区、铜陵市义安区、石台县、黄山市屯溪区、歙县、休宁县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4个)
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一)市、县(区)项目(13个)
(二)省直部门项目(7个)
蒙城广播电视台(蒙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安徽司法
责任编辑:管星星
编审:张花丨审核:张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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