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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最高300万元!蒙城将引进这些人才...
编辑:张花 2022-05-06 10:34 浏览:13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竞争力和集聚力,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大力引进培养各类优秀人才,我县出台《蒙城县“漆园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人才优势助推蒙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引才对象及待遇

招才对象主要指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对新引进并与我县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经县人社局备案并缴纳社保的全职在蒙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根据人才类别,享受不同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对象及待遇

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给予安家费300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2万元。

二类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学术学科带头人、首席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给予安家费150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1万元。

三类人才: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省突出贡献人才、省首席专家、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皖江学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学术学科带头人、首席科学家,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给予安家费80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5000元。

四类人才: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给予安家费50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4000元。

五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给予安家费50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4000元。

(二)急需紧缺人才对象及待遇


六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我县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全职在蒙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师。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2500元。

七类人才: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学校及专业在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范围)。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八类人才:我县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全职在蒙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高级工。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按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

引智对象待遇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借用”外部智力帮助解决蒙城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对于通过柔性方式引进到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全年在蒙工作时间累计达1个月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人社局核准,除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待遇外,按累计工作月份给予生活补贴(每月按22天计算),由相关单位考核提出发放意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每年年初集中发放上年应享受补贴。其中属上述一类人才的每月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二类人才的每月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三类人才的每月给予8000元生活补贴;四类人才的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五类人才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招才引智主体奖励

蒙城县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等招才引智主体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予以奖励。每个企事业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职在蒙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经县人社局备案并缴纳社保的企事业单位予以奖励。具体标准是:

每引进1名一类人才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每引进1名二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每引进1名三类人才的,给予8万元奖励;

每引进1名四类人才的,给予4万元奖励;

每引进1名五类人才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人才创业团队扶持政策

吸引、扶持人才创业团队在蒙创新创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人才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来蒙创办公司或与县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经县科技局认定),能够较快实现产业化,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团队。团队在创办企业中的股权占比不低于20%,核心成员在3人以上,每年在蒙工作3个月以上,并书面承诺获得支持后5年内企业不搬离我县。

对于在我县创办企业满1年的人才创业团队,经企业申报、实地查看、专家评审并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人才团队一定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创办企业投入该创业项目自筹资金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逐年发放,主要用于人才引育、技术创新、项目研发等。团队成员可享受我县人才引进有关优惠政策。

校企联合培育

鼓励县职教中心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校企联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建立“企业提出需求、学校定向培训、政府给予奖补”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每年为县内企业定制培养技能实用人才不少于500人。学生毕业后与县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就业劳务合同,经县人社局备案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以上,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连续3年每年按照大专、中专分别给予学生2000元、1000元就业补贴。


除上述优惠政策外,我县还将在企业申报各类人才引进扶持项目上,予以支持。帮助引进人才着力解决好住房安居、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现实问题,切实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真正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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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蒙城组工

责任编辑:张花

编审:王爱荣丨审核:何海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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