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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疾控再发紧急提醒!
编辑:管紫莹 2021-12-17 20:18 浏览:186

县疾控中心再提醒


12月16日,浙江省宁波、绍兴、杭州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4例(其中,杭州市2例、宁波2例、绍兴40例)。

12月16日14时-17日8时,陕西省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西安2例、延安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西安)。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蒙城县疾控中心再次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备涉疫行程。凡近期有陕西省西安市、宿州市埇桥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官方通报的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流动。近期我县城乡居民非必要不出行,特别是不要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请提前关注各地疫情动态,科学合理的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及时向社区(村)报备,主动配合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我县城乡居民目前所在城市出现疫情的,请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回蒙或暂缓回蒙,确需流动的,返回前及时向社区(村)报备,主动配合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广大城乡居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自己和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尚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条件尚未接种加强剂次的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实现应接尽接,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因瞒报、谎报行程等轨迹信息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蒙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查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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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广播电视台(蒙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蒙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管紫莹

编审:王爱荣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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