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村庄竹林里玩耍时捡到一只‘怪’鸟,请警察同志救助处理······” 9月20日傍晚18时,蒙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孩子捡到一只特殊的鸟。
坛城镇派出所立即出警并联系蒙城县林业局。根据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初步观察,这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猛禽类鹰科,属濒危物种。
根据小鸟的外貌、体态大小和活动能力判断,应为红隼成年鸟,且羽翼被剪,有被人为饲养的可能,尚不具备飞行能力。
目前,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已购买鲜肉对红隼进行喂养。需要2个月的喂养,红隼才能恢复飞行能力。
每年4月至7月是鸟类繁殖期,也是救助较为繁忙的季节。如遇到坠巢的雏幼鸟,帮助它们最好的办法是尽快把它们放回巢里或巢附近相对安全的地方,让成鸟继续照顾,或者向公安部门及林业部门求助。
蒙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提醒,遇到小鸟受伤或它所处的环境不安全时,要尽快联络县公安局(110)、县林业局(7682804)实施救助。
蒙城广播电视台(蒙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李永涛 马洪绕(县林业局)
责任编辑:徐浩轩
编审:王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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