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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6人被处罚!
编辑:张花 2024-03-17 11:01 浏览:7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依法打击网络谣言

亳州公安机关迅速出击

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重拳治理网络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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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谣进行时

1.2024年2月15日,网民徐某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谣言称“安徽交警太拼了,村里查酒驾,藏在屋顶上”。经核实,视频中屋顶人员并非交警,其发布内容属谣言。目前,亳州警方已依法对该徐予以行政处罚。

2.2024年2月15日,网民谢某杰明知徐某制作的“安徽交警太拼了,村里查酒驾,藏在屋顶上”信息为谣言信息,仍在网络上转发,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亳州警方已依法对该谢予以行政处罚。

3.2024年2月17日,网民刘某立在网络上发布谣言称“这个地方交警进村、上房查酒驾,为大家安全操碎了心”。经核实,视频中屋顶人员并非交警,其发布内容属谣言。目前,亳州警方已依法对该刘予以行政处罚。

打谣进行时

1.2024年2月2日,网民杨某在抖音发布多条不实信息视频,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杨某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蹭流量、带节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杨予以行政处罚。

2.2024年2月29日,网民罗某在抖音发布视频称:“带个假金项链被人抢了,眼还被人打肿了”。经核实,罗某为博人眼球编造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罗予以行政处罚。

3.2024年3月13日,网民王某在抖音发布视频称:“湖南长沙二十多个小孩被偷,七个小孩被摘肾”。 经核实,王某为博人眼球编造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王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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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花

编审:王爱荣丨审核:张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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