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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钱安,受审!凌晖,一审获刑!
编辑:徐浩轩 2023-03-21 09:42 浏览:4

祁门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钱安受贿案开庭审理

3月20日上午,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祁门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吴某某在担任黟县碧阳镇政府镇长、碧阳镇党委书记,黟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黟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祁门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民宿酒店用地审批、酒店经营、厂房出售、工程承揽、项目验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8.5827万元、0.3万英镑。被告人吴某某于2022年9月29日经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图源:黄山区人民法院


庭审持续3个小时,合议庭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有序安排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因案件重大、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吴某某真实姓名为吴钱安。2022年10月11日,安徽纪检监察网曾引述黄山市纪委监委消息称,祁门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钱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吴钱安,男,1968年10月出生,籍贯休宁,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历任黟县碧阳镇党委书记,黟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黟县政府副县长。2021年7月,吴钱安调任祁门县,担任祁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歙县城管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凌晖受贿案宣判

3月20日,歙县人民法院发布案件信息称,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歙县城管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凌晖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85.969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8月,被告人凌晖在担任歙县原“三违”整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采砂办”副主任、原雄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及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5.969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凌晖有多次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到案后主动如实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在提起公诉前真诚悔罪且全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现场,歙县纪委监委突出“家庭式”教育方式,聚焦同级同类的人和事,会同县妇联组织乡镇及县直重点部门的31名党政“一把手”、县城管执法局20余名中层以上干部及其家属,开展“家庭式”旁听庭审“促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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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安徽纪检监察网曾引述黄山市纪委监委消息称,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凌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5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凌晖被“双开”。经查,凌晖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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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皖新闻

责任编辑:徐浩轩

编审:张花丨审核:张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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